“抢七”是网球中的一条术语。
由网球比赛规则,每一大盘中先赢六局者为胜,且当出现5-5平局时,又必须先赢7局为胜。
在追加的这一局中,不由任一方掌有发球权,而是双方轮流发球,采用一球一分制计分,先得7分者胜出。
故在网球比赛中,“抢七”往往是比赛的关键,球手的必争之局。
“抢七”在“长盘制”和“短盘制”中又有所分别,具体请参见“长盘”。
抢七: 抢7,是平局决胜(tie-break)的通俗说法。
因为是在对阵双方局数6:6打平后,一局决出该盘的胜负。
简单来看,就是赢下第13局的,以7:6获胜。
而抢7局里面,又在前12分内是先达到7分的为胜。
所以俗称“抢7”。
要注意在抢7局里面双方的发球,是甲第一分,乙第2、3分,换回甲第4、5分,...以后双方依次发2球,以保证绝对的公平。
双方得分相加是6或者6的倍数时,交换场地。
还一点是,抢7里面的记分,不象通常的15、30、40...,而是1、2、3...进行,因为他本身就是改革的产物。
决胜盘(即抢七):决胜盘除外,除非赛前另有规定,一般应按以下办法执行。
A.先得7分者为胜该局及该盘(若分数为6平时,一方须净两分)。
B.首先发球员发第1分球,对方发第2、3分球,然后轮流发两分球,直到比赛结束。
C.第1分球在右区发,第2分球在左区发,第3分球在右区发。
D.每6分球和决胜局结束都要交换场地。
短盘制的计分 (1)第1个球(0:0),发球员A发1分球,1分球之后换发球。
(2)第2、3个球(报1:0或0:1,不报15:0或0:15),由B发球,B连发两分球后换发球,先从左区发球。
(3)第4、5个球(报3:0或1:2,2:1,不报40:0或15:30, 30:15),由A发球,A连发两球后换发球后换发球,先从左区发球。
(4)第6、7个球(报3:3或2:4,4:2或1:5,5:1或6:0,0: 6) ,由B发1分球之后交换场地,若比赛未结束,B继续发第7个球。
(5)比分打到5:5,6:6,7:7,8:8……时,需连胜两分才能决定谁为胜方。
但在记分表上则统一写为7:6。
(6)决胜局打完之后,以方队员交换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