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山大地震发生日期为1976年7月28日星期三。具体时间为凌晨3时42分53.8秒。
2、1976年7月28日3时42分53.8秒,中国河北省唐山丰南一带(东经118.2°,北纬39.6°)发生了强度里氏7.8级(矩震级7.5级)地震,震中烈度11度,震源深度12千米,地震持续约23秒。地震造成242769人死亡,164851人重伤,位列20世纪世界地震史死亡人数第二,仅次于海原地震。
3、扩展资料:
4、唐山大地震有感范围广达14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北京市和天津市受到严重波及。整个唐山市顷刻间夷为平地,全市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中断。唐山地震没有小规模前震,而且发生于凌晨人们熟睡之时,使得绝大部分人毫无防备,造成242769人死亡,435556人受伤。
5、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军民的无私援助下,唐山依靠这种精神支撑,以最快的速度恢复了灾区生产生活,震后不到一周,数十万群众衣食、饮水得到解决;震后不到一个月,灾区供电、供水、交通、电信等生命线工程初步恢复。
6、震后第一个冬天,灾民全部住进了简易房;震后一年多,工农业生产得到全面恢复;震后头10年,唐山人民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夺取了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的巨大胜利;又一个10年,实现了国民经济的全面振兴;第三个10年,跨入了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