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档0-3120度(含),电价不作调整,未分时电价每度电0.617元;分时电价峰时段(早6点至晚22点)每度电0.617元,谷时段(晚22点至次日6点)每度电0.307元。
第二档3120-4800度(含),未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5元;分时电价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6元,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3元。
第三档超过4800度,未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3元;分时电价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36元,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18元。
上海市电价峰谷时段划分为:峰时段(6-22时),谷时段(22时-次日6时)。
一、居民用户分时峰谷时段划分为:峰时段(6-22时),谷时段(22时-次日6时);
二、居民累计电里在第二或第三档临界点的月份,由于当月超基数部分的峰谷电里数据无法准确区分,具体执行时,该月第二档、第三档的加价按照峰、谷均为0.05元或0.30元的加价水平执行,次月起再按峰、谷不同加价水平执行﹔
三、鼓励居民合表用户进行分表改造,改造前执行峰谷电价每千瓦时分别为0.641元、0.331元。
四、居民生活电价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0.1分钱
上海市电价调整通知 扩展
目前为止还是启用2012年版政策。古时段22:00到6:00,每一度电费为0.36元,其他高峰时间段每一度电为0.6元。为了让居民节约能源推出阶梯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