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级市的中院和直辖市的中院为副厅级,副省级城市中院为正厅级。所以地级市的中院和直辖市的中院庭长为副处级,副省级城市中院庭长为正处级。
2、中级人民法院,中国国一级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布局在省、自治区内的地区和自治州,设区的市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中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