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的补发与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和工龄等因素相关。根据规定,以下人员可能无法获得过渡性养老金补发:
1996年后参保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这部分人员在江苏省1996年建立养老保险缴费制度后才参保,由于之前没有缴费记录,因此无法计发过渡性养老金。
1996年1月1日后参保的人。这部分人员是在江苏省建立养老保险缴费制度后才参保,他们没有过渡性养老金,因此无法获得过渡性养老金补发。
特殊情况下,虽然是在1996年后参保,但有几年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这类人员数量较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总之,如果想要获得过渡性养老金补发,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