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复合地基增强体单桩静载荷试验中,一般取“设计单桩承载力特征值×2”作为试验的最大加载值。
2、加载前,在承压板底面以下铺设120mm粗砂垫层。
3、 安装位移传感器。在桩顶以下200mm的桩身两个方向分别对称设置4个沉降量测点。采用两根足够强度的钢管作为基准梁,梁的一端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简支于基准桩上。分别用磁性表座将位移传感器固定在基准梁上,并将位移传感器对准设置好的沉降测量点位置以便采集沉降数据。
4、 加载时,由平放于承压板顶面的千斤顶出力,将反力传递给主梁、次梁、压重平台及配重。复合地基增强体受检桩的中心与承压板中心保持一致,并与荷载作用点相重合。
5、 测量沉降时,将两根钢管作为基准梁,对称安置在承压板两侧,承压板上侧分别对称设置2个沉降测点,用磁性表座将位移传感器固定在基准梁上,并将位移传感器对准设置好的沉降测量点位置以便采集沉降数据。
6 、加载分8级逐级等量加载,每加一级荷载前后各读记承压板沉降量一次,以后每0.5h读记一次,当1h内沉降量小于0.1mm时,即可加下一级荷载。
7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
1).荷载-沉降(Q-s)曲线上有可判定极限承载力的陡降段,且桩顶总沉降量超过40mm。
2).ΔSn+1/ΔSn≥2,且经24h沉降尚未稳定。
3).桩身破坏,桩顶变形急剧增大。
4).当桩长超过25m,Q~s曲线呈缓变型时,桩顶总沉降量大于60~80mm;
5).验收检验时,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单桩承载力特征值的2倍。
注:ΔSn—第n级荷载的沉降增量;ΔSn+1—第n+1级荷载的沉降增量。
8 、卸荷分4级等量卸载,每卸一级,间隔1h,读记回弹量,待卸完全部荷载后间隔3h读记总回弹量。
9 、原始记录
检测人认真填写“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现场记录表”。返回公司后,将检测所得的数据从动测仪拷贝到计算机中备档,另外拷贝一份到光盘(或其他电子载体)。检查原始记录和拷贝的光盘无误后在原始记录上签字,一起交校核人。校核人应对原始记录表和光盘中的内容在全面校核的基础上重点对有否漏、错和不规范之处进行检查(如有,应退还检测人改正),确认无误后在原始记录上签字,以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