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登陆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进行查询。
该系统为国家应急部官方查询平台,按照国家应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各省、地市安监部门统一将特种作业人员信息上传至该系统平台,各省、地市安监部门所发特种作业操作证都可在该平台查询。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查询方法如下:
(一)打开搜索引擎搜索,在搜索栏输入“安监局”,搜索后找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后点击进入。
(二)进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后,找到“服务”一项,点击进入。
(三)进入服务后,找到“查询系统”一项,点击进入。
(四)进入查询系统后,找到“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一项,点击进入。
(五)进入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后,输入相应信息即可查询了。
二、特种作业操作证相关规定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但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格式与此不同)。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
1、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规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3、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特殊工种的作业操作证是一种规定特殊工种的身份的证件,任何人不能伪造相关的证件,并且这种证件是由当地的考核发证机关进行监督管理的,必须配合相关的机关进行证件的办理还有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