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符号“也称“校对符号”,是文章修改中的专用符号。
文字在排版过程中会出现多种多样的错误,如缺漏需要补入、倒放需要搬正、多余需要删去、字体字号上有错误需要改正、文字有前后颠倒或有侧转、有的问题需要说明等等,此时需要采用特定的符号在不影响其他排版的前提下,对排版进行修改,使之符合要求。
为了使作者、编辑在修改文章时,都能够采用一致的符号,达到文面整洁、美观、醒目的效果。1981年12月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校对符号及其用法》,对不同情况使用何种校对符号作出了规定。
扩展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校对符号及其用法》中提到的校对符号共有改正、增补、删去、保留、换字、对调次序、移位、另起行、转移、加空、代替、说明、分开等22种符号。并对各种符号进行了图例说明。
2、使用校对符号的注意事项:要注意校样中的校对引线不可交叉,改正后的字符书写清楚,校改外文要用印刷体,根据校次分别用红、纯蓝、绿三种不同颜色的墨水书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校对符号及其用法》中改正、增补、对调修改符号使用说明:
改正:改正的字符较多,圈起来比较困难时,可用线在页边划清改正的范围,必须更换的损、坏、污字也用改正符号画出。
增补:增补的字符较多,圈起来比较困难时,可用线在页边划清增补的范围。
对调:既可用于相邻的字词也可用于隔开的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