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作出决定:“壮族三月三”是我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从2014年开始,“壮族三月三”广西全体公民放假两天。


“壮族三月三”不仅是我区壮族重要的传统习惯节日,也是汉、瑶、苗、侗、仫佬、毛南等世居民族重要的传统习惯节日。主要集中在南宁、柳州、百色、河池、崇左、来宾、钦州、防城港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梧州、玉林、贺州等一些汉族地区。


多年来,这些地方的各族干部群众一直有将“壮族三月三”作为我区民族传统节日并予以放假的愿望。近年来,先后有100多位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和提案,要求将“三月三”确定为我区的民族习惯节日并予以放假。

广西三月三放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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