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甘肃省市场监管局为维护省内煤炭现货市场价格秩序,促进煤炭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煤炭稳定供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煤炭现货市场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安排部署为期一个月的煤炭现货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包括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终端用户。
2、生产企业中,检查人员将深入全省三大主要煤炭生产企业华亭煤业集团、靖远煤业集团、窑街煤业集团,了解坑口销售价格(包括中长期合同和现货),对照分析生产成本,复核企业经营利润。流通企业中,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程,有重点选择部分煤炭贸易企业,调查流通环节现货销售价格,比较上游出厂价格,掌握企业销售利润。终端用户中,将结合电力、供暖保障要求,选取有代表性的热电联产企业、燃煤供热企业等市场主体,重点了解煤炭尤其是电煤到厂价格,包括中长期协议价格执行和现货价格变动情况,适时测算经营成本指标。
3、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向煤炭生产、流通企业发布提醒告诫函、行政约谈等方式,提醒告诫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以避免煤炭经营者出现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4、各类煤炭生产、销售企业如发生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推动煤炭价格过高过快上涨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价格法》《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社会各界可通过12315平台及热线投诉举报有关煤炭价格违法违规行为。